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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买卖股票!两证券从业人员被罚117万

来源:中新经纬   2021-05-26 11:22:57

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26日电 又有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被罚!

证监会湖北监管局25日公布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违规买卖股票,曾任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香港路证券营业部(下称中投香港路营业部)副总经理的刘延麟、曾任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下称万和证券湖北分公司)总经理的帖花卫分别被罚款97万元、20万元。

刘延麟,控制弟弟账户买卖股票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09年7月至2019年7月,刘延麟就职于中投香港路营业部,担任副总经理。

刘某系刘延麟的弟弟,2013年9月26日至2019年1月29日,刘某账户转入资金804.38万元,扣除账户内转305.08万元,外部资金转入499.30万元。其中,刘延麟名下银行账号转入299.03万元(占比59.89%)。转出资金424.97万元,扣除账户内转305.08万元,外部资金转出119.89万元。其中,转入刘延麟银行账号83.60万元(占比69.73%)。

上述期间,刘延麟使用单位办公电脑、手机合计操作“刘某”账户交易合计11681笔,占委托交易的86.07%。“刘某”账户共交易47只股票,成交金额为7070.43万元,其中刘延麟实际控制并使用“刘某”账户交易46只股票(占比97.87%),成交金额6354.58万元(占比89.88%)。综上,“刘某”证券账户在2013年9月26日至2019年1月29日期间由刘延麟控制使用。

2013年9月26日至2019年1月29日,刘某账户累计账面盈利107.94万元。按照刘延麟实际控制并使用刘某账户成交金额占比89.88%计算,其中归属刘延麟的账面盈利为97.01万元。

随后,刘延麟提出三点申辩意见。经复核,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不予采纳。根据刘延麟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对刘延麟借用他人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97.01万元,并处以97.01万罚款。

帖花卫,近1500笔交易亏超40万

同日,证监会湖北监管局还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帖花卫,2016年8月至2018年5月,担任万和证券湖北分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5月至2020年6月担任万和证券湖北分公司总经理。

经查,“余某”和“马某”账户系应帖花卫的要求开立。“余某”账户在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11月1日银证转账转入资金共计41.85万元。“马某”账户在2017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8日银证转账转入资金共计230.36万元。该部分资金来源均为帖花卫向员工集资或其自筹资金。

“余某”账户在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11月1日期间转出资金26.98万元,“马某”账户在2017年10月26日至2018年10月18日期间转出资金204.08万元,该部分资金去向均为帖花卫指挥控制。

“余某”账户于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10月31日,委托交易共计335笔,“马某”账户于2017年11月2日至2018年10月16日,委托交易共计1159笔,均为帖花卫控制。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10月31日,“余某”账户买卖交易金额为1937.4万元,亏损14.9万元。2017年11月2日至2018年10月18日,“马某”账户买卖交易金额为2826.4万元,亏损26.3万元。

综上,根据帖花卫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对帖花卫借用他人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决定对帖花卫处以20万元罚款。(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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