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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北京市委建议: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保障机制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2021-01-26 15:24:15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6日讯 在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民建北京市委提交的5篇党派提案分别聚焦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保障机制;工业机器人(行情300024,诊股)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营企业市场活力;打造数字经济时代新动能;加大北京市高科技产品出口力度等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据悉,2020年,民建北京市委开展各类线上线下调研活动200余次,完成调研成果213篇。最终“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保障机制 促进《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更好实施”等调研报告形成5篇党派提案,2篇组织提案和5篇发言。民建界别委员提交的个人提案逾百篇,涵盖了经济、文化、环保、养老等诸多方面。

针对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保障机制的提案,北京市政协常委、民建北京市委主委、北京市科协常务副主席司马红日前接受了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

司马红指出,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随着科技体制深化改革,国家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推动科技创新、促进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建成了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成果转化环境越来越好。目前科技成果转化的顶层制度设计已基本完成,各级政府部门正在完善配套制度并组织落实。北京作为我国科技资源聚集地,科技创新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市委市政府始终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经过充分调研,反复论证,2019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这是北京市推动科技创新、实现首都高质量发展的一部具有重大改革精神的地方性法规,对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近年来北京市委市政府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作为推进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现首都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持续发力,取得了较好效果。司马红给记者列出了一系列数字:根据北京市科委统计数据,2019年,北京市技术合同成交额5695亿元,同比增长14.9%,占全国总量的25.4%,实现技术交易增加值3209.7亿元,对首都GDP贡献率为9.07%;筛选成果819项,支出金额517.9万元,较2017年分别增长99%和136%;布局专利422项,支出金额702万元,较2017年分别增长74%和106%。同时企业成果转化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2019年申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的179家企业,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数量871项,项目实际完成投资231亿元,实现净利润44亿,创业投资案例数和投资金额占全国近40%。

谈到制度设计,司马红强调,法律法规的制定,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近两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继出台。一份部署,九分落实,在日常成果转化工作中还存在诸多具体问题。民建北京市委在前期的调研中,邀请了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各个关键节点上的专家们,围绕成果转化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共同研讨问题的症结及相应的解决方案,初步厘清了《条例》在实施中遇到的难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司马红进一步介绍,按照《条例》立法思路,即解决“有的转”(解决源头问题)→“有权转”(解决权益问题)→“愿意转”(解决动力问题)→“转得顺”(解决体制机制问题)这条主线,民建北京市委梳理了《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在“有的转”环节,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北京虽有丰富厚重的可转化、待转化的科技成果资源,但需求侧存在产业升级“卡脖子”现象,配套服务碎片化,真正落地的产业化项目较少。在“有权转”环节,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缺少保障。由于涉及国有资产管理等规定,科技创新人员对技术成果的转移转让一直担心有“红线”,从而采取保守做法。在“愿意转”环节,各主体科技成果转化动力不足。高校、科研院所的考核体系仍然存在重论文、重专利现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在人员规模和市场化运营等方面存在不足,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推动力度薄弱。在“转得顺”环节,缺少全链条的配套服务。缺乏技术产品的中试环境、资本对接、法务支持、应用推广支持,缺乏专业的第三方应用平台,缺乏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最后一公里”服务体系。

司马红表示,针对以上问题,民建北京市委提出了几点建议。

首先要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创新机制。鼓励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市场化、专业化发展,建设科技成果供给侧和项目市场化服务在北京、产业化落地在全国的三段一体化联动的生态产业链体系。鼓励企业设立研发机构,与科研院所、高校等联合攻关;对于行业共性问题,建议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联合产业链的上下游,把单点的核心技术串成一个完整的行业解决方案,从而从本质上打通从技术到市场的道路。

二是建立对创新主体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建议赋予成果完成人对成果转化更大的决策权。在不涉及国家安全的前提下,成果完成人对该成果的转化推广享有与所在单位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所在单位发挥支持、服务作用,减少行政力量对成果转化的干预。

三是建立财政引导、社会参与的成果转化投入机制。建议政府通过定向课题立项对企业增援,经费按照一定比例匹配,避免广撒网的空泛资助方式,把钱用到刀刃上,鼓励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建议北京市创新基金与高校院所开展合作,共同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对在北京实施成果转化的项目,给予15%的风险补偿,同时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绩效列入高校教师考评指标。

四是建立成果转化全链条支持机制。建设集政策服务、研发中试、市场对接、法务服务于一体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立公开透明的技术交易平台,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完善各类信息。把各种技术发明、技术需求、投资意向等根据各自意愿做成公开交易模式,公开、自愿议价,实现多赢。政府带头为新技术提供合适的测试环境和场地。对于领先国际同行并且有广泛应用潜力的技术,对技术发明单位以及应用该技术的第三方国内企业,考虑减免税收等方式加以鼓励,以此形成良性生态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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