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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收入“划转税务征收” 李宇嘉:将有效补充预算内的财政收入

来源:金融界网   2021-06-05 15:22:25

金融界网6月5日消息 6月4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将由自然资源部门征收的上述四项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其中河北、上海等七地自7月1日开始试点,202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这项征管划转工作。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本次政策调整是落实上位政策指示。2018年,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今年4月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将应当由政府统筹使用的基金项目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李宇嘉表示,土地出让收入划转税务征收后,政府性基金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地方政府收入,包括一般预算收入、政府基金收入、地方国有资产收入和社保基金收入等。除了人大监督、收支两条线、规则清晰的一般预算收入外,政府基金收入就是最大头了,其中85%以上为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但是,作为公共资源,这部分收入长期游离于预算外,为地方政府“自收自支”,并存在收入和支出的不规范。税法支持下纳入预算和严格的征管,有利于公共资源收入规范、发挥公共资源服务民生的效应,降低征管成本等。

李宇嘉认为,此举将有效补充预算内的财政收入。土地出让收入纳入税收征管后,地方政府经营城市、无限度举债、搞政绩工程、过度依赖未来土地出让等,都会明显缓减。也有助于政府从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转变。当下,各地财政比较紧张,“六保六稳”压力大,特别是基层运转比较困难,很多基础工作者工资绩效难以保障,但地方政府的债务却在无序增长,对土地出让的依赖度,进而对房地产的依赖度,到了失控的地步,必须要加以控制,才能实现对地产依赖度的降低,确保“六保六稳”及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

注意的是,出让收入改由税务征管,只是征管工作职能调整,征管模式的改变,不改变资金分配格局,土地出让收入仍旧是地方的重要收入来源,但作为公共资源,纳入税收征管后,就的按照税收的用途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一定要用在民生上,用在公共服务设施上,降低政府债务攀升的趋势,推动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型。

影响

一是会影响地方政府一些重大项目的进展

二是重大项目(包括房地产)的公共配套会跟上,这是土地出让的用途之一,这对房地产是利好的。

三是压缩政府性政绩工程,大广场等之类的,华而不实的项目

三是固定资产投资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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