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白银 >

因单方降薪、克扣工资,瓜子二手车关联公司被判赔付3.7万元

来源:银柿财经   2022-06-29 18:23:38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因单方降薪,瓜子二手车关联公司金瓜子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被判赔付3.7万元。

根据判决书,原告王峰于2018年5月2日经招聘到金瓜子科技公司工作,担任评估顾问,签订了劳动合同。金瓜子科技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针对法定节假日工资、周六日工资和带薪年休假工资以及相关待遇问题,王峰多次找金瓜子科技公司协商未果,该公司以种种理由推脱。

被告金瓜子科技公司辩称: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金瓜子科技公司不同意支付,理由是王峰提出的辞职理由不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不存在无故克扣工资的情形。

此外,关于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少支付的基本工资,金瓜子科技公司称,所属的行业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王峰所在的岗位无法工作。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响应国家防疫政策,金瓜子科技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定对公司相关岗位的员工实行待岗,待岗期间发待岗工资,王峰所属的岗位属于待岗的范围。金瓜子科技公司认为,该会议决议经过了民主程序,且未违反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属于企业行使自主经营权的范畴,故不应支持王峰的该项请求。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认为,金瓜子科技公司工资结构调整、薪酬制度变更致使王峰收入降低,公司未与王峰协商一致,且未对调整前后绩效工资核算方法做出合理解释,故认定金瓜子科技公司单方降薪、未足额支付王峰工资。王峰据此解除与金瓜子科技公司的劳动关系,合法有据,金瓜子科技公司应支付王峰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相关文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