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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主要业务板块萎缩,财务内控不规范(二)

来源:览富财经   2021-08-11 10:22:23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宏景科技”)从新三板摘牌后寻求A股IPO。据悉,此次拟募集资金45,632.35万元,用于投资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AIoT 基础平台开发项目、营销系统升级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览富财经IPO研究中心发现,在宏景科技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变化,比如占主营业务比重一度高达六成左右的智慧民生业务出现萎缩。除此之外,在宏景科技身上还存在其他问题,诸如资质证书存在瑕疵、财务内控不规范、存在转贷行为等,这些会否对其谋求A股上市造成不利影响,目前不得而知。

主要业务板块萎缩

智慧民生作为宏景科技最为主要的业务板块,业绩规模在最近三年出现萎缩。

招股书资料载明,报告期内,宏景科技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涵盖智慧民生、城市综合管理、智慧园区等多个领域。

据了解,智慧民生业务主要包括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旅游、智慧社区等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智慧民生业务收入分别为22,479.44 万元、19,082.61 万元和 19,601.83万元,占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03%、50.34%和 35.68%,占比呈下降趋势。

同时,智慧民生业务收入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其中,2019年智慧民生收入金额比2018年减少3,396.83万元,下降15.11%;2020年智慧民生收入金额比2019年增加519.22万元,仅微增2.72%。

宏景科技解释称,出现这种变化主要系该类客户需求具有迭代性,导致公司业务存在一定波动。但宏景科技同时表示,将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专业能力和研发能力,以期满足客户对于产品的技术水平要求较高、需求迭代更新较快等条件,保持公司在智慧民生领域的竞争优势。

资质证书方面存在瑕疵

由于自身工作上的失误,曾一度导致宏景科技持有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运行维护、软件开发、综合布线)》出现断档情况,从而导致资质证书出现瑕疵。

据了解,宏景科技持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甲级证书(系统集成,安防监控)、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证书(运行维护、软件开发、综合布线),并在资质证书许可的经营范围内承接涉密项目。也就是说,没有上述各类证书,宏景科技就无法正常开展各项经营业务。

然而,宏景科技在这上面,居然出了一点纰漏。据了解,宏景科技原持有的资质证书编号为 JCY291700002 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运行维护、软件开发、综合布线)乙级》登记的有效期至 2020年4月9日。对于一家开展此项业务多年的公司来说,居然没有提前申请,而是在证书有效期到期之后的顺延期内(6个月),才向广东省国家保密局递交相关材料。由于主管部门下发保密资质乙级证书的周期较长,导致宏景科技在2021年5月13日才获得编号为 JCY292100015 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运行维护、软件开发、综合布线)乙级》的资质证书,

正是因为如此,导致宏景科技《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运行维护、软件开发、综合布线)乙级》存在断档的情形,断档期间为 2021年3月1日至 2021 年5月11日。不过,宏景科技认为,断档行为不会对自己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主要是其涉密系统集成业务不受该资质断档的影响。

实际控制人欧阳华出具承诺函,宏景科技如因《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运行维护、软件开发、综合布线)乙级》的有效期断档被主管部门处罚或给发行人造成其他损失的,将予以全额补偿。

从目前的来看,断档情况尚未对宏景科技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不可否认的是,如此低级失误导致资质证书存在瑕疵,实属不该。

财务内控不规范

由于宏景科技与关联方之间存在资金拆借行为,导致财务内控不规范。

在2018 年,宏景科技存在向关联方拆入资金的情况,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宏景科技解释称,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拆入系企业间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短期资金融通,来弥补资金缺口。目前,上述借款均已及时清偿,不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宏景科技同时表示,公司已建立了与资金拆借相关的内控制度,自 2019 年起至今未再发生新的资金拆借情形。

此外,2018 年,宏景科技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曾出现过转贷行为。回款金额的性质、时间及频率、金额及比例的统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对于在报告期内发生转贷的主要背景与原因,宏景科技给出了这样的解释: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因公司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规格及采购次数较多,故通常分批次支付采购款;由于银行贷款的受托支付通常以单笔大额资金支付为主,从而与公司实际流动资金支付需求的多批次存在差异。为解决上述矛盾,公司通过供应商转贷,集中取得流动资金贷款后,再分批逐步支付流动资金。

不过,转贷行为已被最高法明令禁止。2020年8月20日,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明确严格限制转贷行为,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

宏景科技表示,公司对该不规范行为已经完成整改,2019年之后公司未再发生转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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