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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领金融改革开放 落实重大国家战略 人行上海总部推进“30条意见”一年成绩斐然

来源:金融时报   2021-02-18 11:22:19

2020年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政府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30条意见”),从积极推进临港新片区金融先行先试、在更高水平加快上海金融业对外开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方面提出30条具体措施。“30条意见”发布后,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立即牵头相关部门,联合建立“上海推进工作机制”(以下简称“上海机制”),进而细化分解了46项工作任务、104项预期目标。截至2020年末,上海机制实现87项预期目标,并根据实际状况创造性地推出28项“自选动作”,全年超预期完成115项工作目标,金融改革系统集成不断增强,上海作为全国金融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地位更加凸显。

有力支持上海基本建成国际金融中心

在“30条意见”发布之际,人民银行表示,意见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对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加快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按照近日发布的《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0年,上海“基本建成国际金融中心,金融市场交易总额超过2200万亿元,全球性人民币产品创新、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功能不断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机构体系基本形成”。

2020年,上海机制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基本建成目标顺利实现,上海全球资源配置和开放枢纽门户功能不断强化。在金融创新方面,人行上海总部推动发布国内首批挂钩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利率期权产品,累计交易量达918亿元。低硫燃料油期货、国际铜期货正式挂牌交易,有利于提升我国大宗商品全球定价竞争力。债券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在境内期货市场全面实施。全国首批两家保险机构接入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实现银行、证券、保险机构的全覆盖。

同时,新一轮金融业扩大开放成效显著。全国首家获批设立的外资独资保险控股公司、外资独资寿险公司、外资再保险法人机构、外资控股合资理财公司、外资独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合资基金投顾公司均落户上海。全国第二家外资控股合资理财公司也获批在沪设立。全国8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中有4家落户上海,31家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有28家落户上海。

金融市场国际化程度在稳步提升,外资持续加速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截至2020年末,共有905家境外机构主体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持债3.3万亿元,占银行间市场总托管量的3.2%。同时,现券买卖交易时段的延长、特殊结算周期服务(T+N)和循环结算服务的推出,进一步便利了境外投资者投资债券市场。此外,中央结算公司与国际掉期与衍生工具协会(ISDA)联合发布《使用人民币债券充抵场外衍生品交易保证金》白皮书,助力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中心和风险管理中心建设。

在金融科技方面,上海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正式启动,首批8个项目正式向用户提供服务。交通银行(行情601328,诊股)在新片区注册成立交银金科,汇丰保险在新片区成立国内首家外商独资金融科技公司。

金融营商环境也在持续优化,例如,人行上海总部推动境外机构自主选择签署NAFMII或ISDA衍生品主协议取得突破,已有6家境外机构和1只非法人产品签署ISDA主协议进入人民币利率互换市场;人行上海总部与上海高院联合发布《关于合作推进企业重整 优化营商环境的会商纪要》;上海高院发布《服务保障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若干意见(中英文版)》。

坚定推动临港新片区金融创新先行先试

2020年,在积极探索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过程中,人行上海总部把300余家新片区企业纳入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的优质企业“白名单”;推出境内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试点,业务规模达7亿元;推出取消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资本金专用账户试点,增强外资企业对中国市场和人民币的信心;开展自贸区高新技术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已为7家企业共实现3100万美元外债便利化;允许符合条件的新片区企业开展一次性外债登记,已为18家企业共办理147亿元额度登记;实现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12亿元;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试点,实现境内外资金的高效归集;推动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转让服务平台在进博会前上线,首批64家参与机构覆盖全球四大洲共15个国家和地区。

为加大金融支持新片区建设开放型产业体系力度,财政金融协同发力,为39家企业提供贴息4250万元,其中对重点前沿制造业类贷款贴息金额占94%。在股权投资方面,5家大型银行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获批通过其附属机构在沪开展股权投资业务;银保监会取消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此外,已有13家银行设立新片区分(支)行。

创新支持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在科技创新融资支持长三角一体化方面,截至2020年年末,长三角累计申报科创板企业240家,其中,上海79家、江苏93家、浙江50家、安徽18家;已上市104家,占全国的48%。2020年,上海机制支持G60科创走廊发行5644亿元公司债、2108亿元资产证券化产品、72.8亿元“创新创业债”。

为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先行,《关于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深化落实金融支持政策 推进先行先试的若干举措》提出融资抵押品异地互认等16条措施。《示范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同城化建设指引》则对金融机构同城化金融服务创新提出指导。此外,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初步完成长三角绿色金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互联互通。

在跨区域金融政策协调和金融合作中,2020年,三省一市共发放长三角异地再贷款再贴现328亿元,惠及9897家企业,其中,上海发放金额最多,浙江惠及企业最多。长三角地区法人银行跨行账户信息验证服务正式落地。数字政务和医疗健康等公共领域移动支付互联互通稳步推进。长三角征信机构联盟成立。此外,三省一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建立了长三角金融消费纠纷非诉解决、征信机构协同监管、金融科技和反洗钱合作、经济金融和金融稳定信息共享、普惠金融指标体系等机制;各证监局建立了长三角证券期货监管服务协作机制;各地方金融监管局签订备忘录,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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