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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人投资踩雷!承诺年化收益10% 结果投了50万血本无归

来源:科技金融在线   2022-07-01 18:23:27

导语

2019年4月,胡某花50万元投资了弘昌丰公司发行的一款定向融资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0%。结果到期后,胡某并未收到本息。日前,胡某状告弘昌丰公司的判决书在裁判文书网上被公布,法院判决弘昌丰公司偿还胡某本息55万。

三年后,胡某怎么也没想到,当初自己花50万投资的产品,不但没能收到相应收益,就连本金也血本无归。

百感交集之下,胡某后来将产品的发行公司及股东、产品保证人等一众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投资本息,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但被告的产品发行公司,不仅没有出庭应诉,似乎还是个“惯犯”。因为早在胡某之前,就有投资者购买过这家公司发行的投资产品,结果本金也打了水漂。

如今,产品的发行公司和股东,已双双被法院列为“老赖”。胡某的投资款何时才能收回?不得而知。

01

50万血本无归

日前,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关于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的判决书,将80后男子胡某投资“踩雷”的经过公布于众。事情还要从三年前说起。

2019年4月,胡某作为投资者,投资了一款非公开发行的定向融资产品,产品期限为1年。

这款产品在银川产权交易中心挂牌登记,发行公司是深圳市弘昌丰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弘昌丰公司),承销商是深圳一房羽融金融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当时,胡某投了50万元,对方承诺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0%,收益按季度支付,到期归还本金。

也就是说,不出意外,一年后胡某可以收到本息共计55万。

根据认购协议,弘昌丰公司作为产品发行人,不可撤销的承诺对产品按时履行兑付义务。北京联合开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联合开元公司)出具承诺书,称为这款产品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兑付范围包括不限于投资本金、利息、补偿金、违约金等实现产品本息的一切费用。保证期限是弘昌丰公司向产品投资者履行兑付义务之日起5年。

没有想到的是,这款产品最终暴雷,胡某血本无归,至今仍未能收回当初投资的50万元本金和利息。

2021年,胡某将弘昌丰公司、联合开元公司、深圳市梵尔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梵尔斯公司,是弘昌丰公司的全资控股股东)三者告上法庭,要求弘昌丰公司偿还投资本息及支付违约金,后两者为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但庭审当日,这三家被告的公司,经法院合法传唤,均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最终判决弘昌丰公司偿还胡某投资本息55万,并支付相应的逾期违约金;联合开元公司和梵尔斯公司对债务连带清偿。

02

暴雷早有先例

事实上在胡某之前,弘昌丰公司早就有产品暴雷史,有投资者曾花20万认购其产品,到期后本金也没能收回。

就在裁判文书网公布胡某和弘昌丰公司理财纠纷判决书的一周前,投资者顾女士状告该公司的判决书也被披露。

顾女士投资弘昌丰公司产品的时间要早于胡某,因为其投资的是弘昌丰公司早一批在银川产权交易中心发行的产品,发行规模高达2000万。

根据判决书,顾女士是在2018年8月通过手机App,花20万投资了弘昌丰公司发行的定向融资产品。这款产品的期限也是1年,年化收益率比胡某投资的那款略低,为9.3%。

收益支付方式和胡某的那款也稍有不同,这款是按月支付收益,到期归还本金。产品的保证人是深圳美福珠宝饰品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美福珠宝公司)。

起先,顾女士每月能如期通过APP收到1550元的利息,但10期利息之后,顾女士便再没收到任何款项。

也就是说,顾女士的20万元投资本金就此打了水漂。

有意思的是,顾女士“再未收到任何款项”的截止时间是2019年5月份,而胡某投资弘昌丰公司产品的时间是2019年4月份,两个时间极为接近。

换言之,弘昌丰公司在无法支付顾女士投资利息的一个月前,还在发行新的融资产品卖给胡某等投资者。

那么,这家公司是否是因“拆东补西”不善,遂导致资金链断裂而无法支付投资者本息,外界无从得知。

不过,在顾女士将弘昌丰公司等告上法庭追讨投资款时,经法院合法传唤,弘昌丰公司及股东、产品保证人等也均未到庭参加诉讼。

最终,法院判决弘昌丰公司返还顾女士投资本金20万及剩余两期利息3100元,并支付相应违约金;股东梵尔斯公司和保证人美福珠宝公司承担连带清偿。

03

已入“老赖”名单

企查查显示,深圳市弘昌丰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注册资本5000万,梵尔斯公司是其全资控股股东。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控人均为杨某。

弘昌丰公司的经营范围显示,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电子设备、微电子器件的购销;通用机械、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器机械的销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的销售及批发;电脑和周边设备及相关软件的批发、零售。

此外,还有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品)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今年3月,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信息显示,弘昌丰公司目前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涉案金额超55万,失信行为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还有其全资股东梵尔斯公司,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失信行为也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此外,作为两家公司的实控人,杨某也被法院限制进行高消费行为,令其不得乘坐飞机、高铁等等。

声明:文章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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