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要闻 >

IPO观察|汉仪股份冲刺“字库第一股”,曾违法自充值

来源:红星新闻   2022-02-17 17:25:38

2月17日,红星资本局注意到,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仪股份”)更新招股书,其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计划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汉仪股份拟募集资金5.36亿元,分别用于汉仪字库资源平台建设项目、上海驿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营销服务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

版权服务商集中度较高

第二大业务收入逐年下滑

汉仪股份成立于1993年,主营业务包括字体设计、字库软件开发和授权、提供字库类技术服务和视觉设计服务,以及以IP赋能方式开展的IP产品化业务。如果IPO进展顺利,汉仪股份有望成为“字库第一股”。

招股书显示,2018-2021年上半年(报告期),汉仪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71亿元、2.12亿元、1.97亿元、0.95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0.28亿元、0.61亿元、0.48亿元、0.25亿元。从财报数据看,汉仪股份业绩亮点不多,同时2020年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上一年双双下滑。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作为汉仪股份第二大业务的互联网平台授权业务收入呈现逐年下滑趋势。报告期内,互联网平台授权业务收入分别为6890万元、6530万元、5755万元及2753万元。

据招股书披露,汉仪股份互联网平台授权业务收入来源最大部分为腾讯手机QQ及QQ空间平台,报告期各期来自腾讯手机QQ及QQ空间平台的收入金额分别为3534.13万元、2613.18万元、1489.04万元和464.32万元,占公司的互联网平台授权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29%、40.02%、25.87%和16.86%。

招股书提示风险称,随着移动互联网用户群体的消费偏好和行为不断发生变化,腾讯手机QQ和QQ空间的用户在个性装扮字体方面的消费有所减少,来自于腾讯手机QQ平台的互联网平台授权业务收入有所下降。如果来自腾讯手机QQ平台的收入持续下降,而公司无法保持在其他互联网平台的收入增长或将业务进驻新的互联网平台,有可能导致公司互联网平台授权业务的收入出现下降。

此外,汉仪股份最大收入来源字库软件授权业务还存在版权服务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汉仪股份称,目前公司的字库软件授权业务主要通过版权服务商进行销售。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版权服务商的销售佣金占全部版权服务商销售佣金的比例分别为73.44%、58.23%、72.44%和78.79%,版权服务商的集中度较高。

曾出现自充值或下载刷量违法行为

值得关注的是,汉仪股份还曾涉及自充值或下载刷量的违法行为。招股书披露,在2019年和2020年1-4月期间,汉仪股份及其子公司上海驿创、嗨果科技、翰美互通曾涉及自充值或下载刷量行为,其中汉仪股份、上海驿创、嗨果科技自充值金额分别为81.03万元、67.68万元、3.60万元,翰美互通自充值和下载刷量金额为296.67万元。截至2020年5月,上述各公司均已对该等自充值或下载刷量行为主动整改完毕。

据招股书披露,针对翰美互通的自充值和下载刷量行为,2020年12月18日,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翰美互通出具《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厦思市监处[2020]178号)。2021年2月3日,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翰美互通出具《关于翰美互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情况证明》。

根据该决定书和情况证明,翰美互通因自充值和下载刷量情形,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考虑到翰美互通主动停止了上述违法行为且积极配合,具有《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闽市监规[2020]1号)第十条第二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和第十一条第一项“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规定的情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翰美互通从轻处以二十五万元罚款。

如今,在国内的字库行业中,汉仪和方正两家字库厂商无论在企业规模还是用户数量上均位居前列,属于行业第一梯队,处于两强竞争状态。汉仪股份能否成功冲刺IPO获得更好发展,红星资本局将持续关注。

红星新闻记者 杨程 综合报道

编辑 余冬梅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

相关文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