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要闻 >

大商所就生猪期货征意见:四种情形可采取紧急措施

来源:中新经纬碎片时间听资讯   2020-12-13 09:17:14

大商所12日就生猪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交易单位为16吨/手,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交易过程中,出现生猪现货价格、期货价格或期现货基差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等情形的,交易所可采取紧急措施化解风险。

12日,大商所发布《大连商品交易所生猪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大连商品交易所生猪期货业务细则(征求意见稿)》等8份文件,对生猪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大连商品交易所生猪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提出,生猪期货交易单位为16吨/手,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生猪期货合约的交易代码为LH。

在同日发布的《大连商品交易所生猪期货业务细则(征求意见稿)》中,风险管理方面,大商所提出,若某生猪期货合约出现连续的同方向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情况,除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采取有关措施外,还可以采取暂停交易、暂停挂牌新合约等措施。

在生猪期货交易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可以采取紧急措施化解风险:生猪的现货价格、期货价格或者期现货基差明显超出合理范围;有根据认为出现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且对市场正在产生或者即将产生重大影响;发生生猪重大疫情或者一定比例指定交割仓库及指定车板交割场所暂停交割业务;生猪相关法规政策出现变化,对生猪期货运行正在产生或者即将产生重大影响。

出现前款情形时,交易所总经理可采取调整开市收市时间,暂停交易,调整交易时间,暂停挂牌新合约,调整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交易保证金,调整升贴水,暂停开仓等措施,并可在已挂牌合约上实施。

采取终止交易措施的,终止交易当日结算时,交易所可以对其全部或者部分合约月份持仓进行平仓。

此外,对于生猪期货合约,交易所按照有关规定调整涨跌停板幅度时,可单向或双向、同比例或不同比例调整;按照有关规定调整交易保证金时,可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调整。

(文章来源:中新经纬)

相关文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