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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岛屋百货公司销售过期食品被罚款10万元

来源:中国网财经   2022-03-14 16:23:52

中国网财经3月14日讯(记者 钟文鑫)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消息,近日,上海高岛屋百货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高岛屋百货公司”)遭罚款10万元,违法行为类型是“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据悉,上海高岛屋百货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购入潮汕牛肉丸40包,采购单价为人民币16.66元/包(含税),并以人民币23.80元/包(含税)的标价对外销售。

该食品的外包装标签标明:“生产日期:2020年12月01日,贮存条件:0-4℃冷藏保存,保质期:60天”,于2021年1月30日保质期届满,自2021年1月31日起超过其保质期限。上海高岛屋未按规定的要求及时进行清理、处理,仍继续对外进行销售。

截至2021年9月29日案发,公司共销售上述涉案批次的食品13包,尚有库存27包,其中2021年1月31日至2021年9月29日期间销售5包,取得销售金额为人民币119.00元。

上海高岛屋百货公司于2021年2月8日购入潮汕香菇贡丸20包,采购单价为人民币13.86元/包(含税),并以人民币19.80元/包(含税)的标价对外销售。该食品的外包装标签标明:“生产日期:2021年1月30日,贮存条件:0-4℃冷藏保存,保质期:60天”,于2021年3月31日保质期届满,自2021年4月1日起超过其保质期限。公司未按规定的要求及时进行清理、处理,仍继续对外进行销售。截至2021年9月29日案发,共销售上述涉案批次的食品5包,尚有库存15包,其中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9月29日期间销售3包,取得销售金额为人民币59.40元。

上海高岛屋百货公司销售上述过保质期的潮汕牛肉丸、潮汕香菇贡丸,合计销售金额为人民币178.40元。尚未销售的涉案食品:潮汕牛肉丸27包,按照销售价格人民币23.80元/包计算,货值金额为人民币642.60元;潮汕香菇贡丸15包,按照销售价格人民币19.80元/包计算,货值金额为人民币297.00元;未售出的涉案食品货值金额合计人民币939.60元。综上,上海高岛屋违法经营的涉案食品货值金额为人民币1118元,违法所得为人民币178.4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相关规定,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海高岛屋百货公司处罚款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78.4元。

据了解,上海高岛屋百货公司系经营日用百货、食品为主的综合商场,其在商场地下一层经营有食品超市,店招为MercatoFresco新鲜市集,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和食品销售经营者。

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天眼查显示,上海高岛屋百货公司注册资本为6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宗村康志(SOMURA YASUSHI)。股权方面,该公司大股东为高岛屋新加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3.27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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