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外汇 >

黄红云:金科地产及本人尚未收到法院文书及通知

来源:观点地产网   2021-05-31 11:23:51

5月31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媒体报道说明的进展公告。

据悉,该事件起因系金科地产实际控制人黄红云于2017年与前妻陶虹遐离婚后涉及的股权财产分割而引起的分歧。

其二人共同通过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金科地产14.20%的股份(其中黄红云持有金科控股51%股权,陶虹遐持有金科控股49%股权),2018年7月20日双方经法院调解并达成一致,将陶虹遐持有的金科控股49%股权所对应的股份(即3.72亿股)过户至其指定的主体,且上述股份已经于2018年7月质押至陶虹遐指定的个人名下(其母亲蒲心淑)。

但此前考虑金科地产实际情况,为维持公司稳定,截止公告日,涉及相关股票分拆、过户手续尚未办理完成。

截止公告日,黄红云尚未收到法院的执行文书等法律文件,金科地产亦未收到相关方关于此事项的通知,不存在未披露重大事项。

黄红云表示:本人有能力且有意愿积极、快速推动金科控股将已经质押至陶虹遐指定人名下的股票(即3.72亿股)完成分拆、过户及相关手续。作为金科股份实际控制人,其个人及其投资的其他公司与金科股份在经营上完全独立,从未占用金科股份的资金及资产。截止公告日,正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调。此事为离婚后涉及股权分割事项,与上市公司经营无关,将会尽快解决,此事件不会对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公告提及的媒体报告为相关媒体发布报道,该报道称“金科地产实控人黄红云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3.72亿元,立案日期为2021年5月20日,执行法院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渝执10号”。

报道经多家媒体平台转载、传播,引发众多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为避免对投资者造成误导,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金科地产就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相关文章

TOP